Friday, September 18, 2009

三十毫升的活力

自封咖啡活力客也半年有餘了,卻從來沒有咖啡的隻字片語。想到前一陣子為了娜小妹,上手了一台數位單眼相機,不妨就拿這個題目來練練靜物寫生吧。



小時候咖啡可是個新鮮的洋玩意兒,那個時候只有麥斯威爾的即溶三合一,熱熱的喝、很香很甜(很甜是重點),溫暖了我不少個熬夜苦讀的夜晚。高中時候家裡才開始有第一台咖啡機,是美式的濾泡壺。當時咖啡廳裡最流行的都是虹吸式的咖啡壺,看著水咕嚕咕嚕的煮開後被往上吸(正確的說法是被蒸汽壓力往上推),和剛磨好的咖啡粉混合掉下來時就成了香淳的咖啡。我後來也買了一台,不過玩沒幾次就被堆在廚房的角落了。實在是太麻煩了,不適合在家裡玩。來到美國之後,好像只有在舊金山市的Blue Bottle Cafe還看過幾次虹吸壺的身影。米國人連啃雞腿都嫌累了,要他們拿著濕抹布按摩咖啡壺應該是一整個不可能的任務。



之後有了第一台磨豆機,手搖的那種。每天早上都會看到我為了這一杯苦苦的咖啡,努力的轉著磨豆機搖桿。

當兵梯次稍長以後,為了要喝到一杯好咖啡,自己從台灣帶了一包咖啡豆和磨豆機,半夜躲在辦公室的角落偷偷煮開水。還好咖啡香不比泡麵吸引人,咖啡不用分別人,不過滾開水倒是被淦(借音字)走不少。

孑然一身的到了美國,又回頭喝了一陣即溶咖啡。一直到有工作之後才又開始享受自己煮一杯咖啡的奢侈。不過幾年前看過一篇時代雜誌的社論,說咖啡喝的越精緻,競爭力越差的文章。回想起來,自從星巴克從西雅圖崛起後,同樣位在西雅圖的微軟公司就開始漸漸走下坡了,看看這張
十年趨勢圖,十年來星巴克成長了277%,微軟卻只有十年前的一半大。想來所言不差。

我吃了一口早餐配著手上剛剛煮好的這杯瑪奇朵,熱鮮奶與義式咖啡的crema正交融綻放著芬芳。冷笑了兩聲,呵呵... 星巴克煮出來的哪有我手上這杯醇阿。

好個沈淪的優越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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