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22, 2011

社群遊戲-第九章:告解

[新讀者們:如果不想先知道結果,可以從頭開始讀起:栔子]











[厚厚的雲層擋住了陽光,黑壓壓的天籠罩在原本就被樹蔭遮蔽的碎石子路上,小徑的盡頭是一間被大樹包圍的房子。故事的結局從這裡展開。]

在Napa市的Westwood Hills 公園旁,一間被大樹環繞的獨棟平房,我找到路可給我的地址。出來應門的是個中年男人。

(是路可!)

我不敢相信眼前的這個男人是他。幾個星期不見,他蒼老許多。白頭髮、黑眼圈,眼窩深陷,連額頭、眼角的皺紋都冒了出來。他做了個手勢,邀我進房。

「進來吧」他這麼說,接著領我走到了餐廳。屋子內的採光並不好,背對著我的路可身影佝僂,沒有過去的神采奕奕。

「我不知道要怎麼開始,你想知道什麼?」路可平靜的說,語氣和外面的天氣一樣冷。

「你過得還好嗎?」

他看起來真的很糟。

「唉…沒什麼好不好的,發生了這麼多事,我心理還是亂的很。」

一邊說,路可走向咖啡機,背對著我。電動磨豆機發出「吱~~~茲」的聲音,把咖啡豆切碎成粉末。

「我來是為了寫書的資料,我想要把這段時間的經過寫成小說。我會修改部分內容,也保證不會提到名字。」我試著想引起他的注意,特別說的大聲了些。

「聽我一句話,你也算是有錢人了,保護你的財產,嘴巴還是閉緊一點好。不要忘了你簽過的保密協定,你要是把公司裡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到外面說了,公司可以上法院告到你一毛錢都不剩。」

他還是背對著我,熟練地把咖啡粉倒進了濾器把手、刮除多餘粉末、填壓,拿了個義式咖啡杯,熱水沖了一下後倒掉,放在濾器底下。按下開關,咖啡機的幫潽開始烏嚕烏嚕的轉動。

「我知道,但是我不希望這個案子就這麼草草地結了,一群人死的不明不白。」

「嗯…我了解,我也討厭這樣。算是我叮嚀過你了。」

我們坐在餐桌旁,他盯著一小杯咖啡,搖晃了一下,一飲而盡。

「那我開始了…關於小春被綁架的那個遊戲場景…是你們做的吧,但是為什麼只有一關?我在討論區看玩家的留言,有人整個螢幕點遍了,也過不了。」

「因為沒有第二關,這件事存粹是生意上的操作。」路可淡淡的說。

「可是小春…」

「聽我說」路可打斷了我的疑問,接著說:「報導發表之後的幾天內,我們馬上就創了玩家數和營收的新高。再加上媒體報導的推波助瀾,我們一個星期內就破了dau三百萬,在這個時候,城市集團重新開始了併購我們的對話。價錢是五億基本價,和每一百萬玩家加兩億,以我們當時的數目,可以拿到現金加股票總價十一億元,我那時想,還不差。雖然和我們預期的、像playfish那樣子的估價有一段距離,但是考量到和美國市場消費力的差別,我想十一億是個合理的數字。」

「不過事情在新場景公布後的幾天內開始有了變化,有一部分玩家玩完了全部四個場景,然後在網路上公布了每個場景的攻略。然後可以玩完全部四個場景的玩家就爆炸性的增加。接著玩家們就只在討論區交換各種兇手作案的情境,不再花錢玩了。人塞爆了我們的討論區,但是我們的營收和玩家數都持續的下滑。為了營收,我們還得在自己遊戲的討論區裡放廣告,丟臉死了!」

「眼看著我們和城市集團約定的交易日越來越近,我們必須要下重招才能挽回衰退的局勢。這關係著一大筆錢,那幾天公司的投資金主們盯我和菲歐娜盯的很緊。」

「那時我和菲歐娜想到最直接的解決方案就是讓兇手再犯一次案,提供新的場景給玩家新的刺激。」

「這麼說,記者會那天被你打哭的那個記者講的是真的嚕?」我講了一句玩笑話,希望氣氛緩和些。

「哈!」路可苦笑著。「是阿,不過我那球投的還不差吧!」

他接著說,聲音還是有氣無力:「我試著要聯絡你,但是電話都接不通。公司就說你度假去了。」

「我需要一個人來演受害者,那小春、第一個我信得過她,再來她也算是個公司的小股東,有足夠的誘因讓她不會把事情說出去。我問了她的意見,她很快就答應了。我們三個人就照著之前的場景,模仿做了一關。當時離交易日只剩五天,我們覺得只要做一關,重新炒熱這個題目,回籠的玩家應該足夠我們公司賣個好價錢。」

「我們在大半夜把她接到鄉下地方,找了個房舍讓她住下。想說住個兩星期,讓她假裝逃了出來,讓警方去追幽靈兇手,公司金主拿錢退休,皆大歡喜。」

「這麼說的話,菲歐娜既然一開始就知情,為什麼還被趕出公司?」

「嗯…她的確是我開除的,可是事前經過她的同意。」

「怎麼說,有人會自己同意被開除的阿?」我充滿疑惑。

「你想以玩家的觀點,戲緣的職員被綁架,兇手拿戲緣的資源做宣傳,那公司應該做何反應?」

我沉默以對,但是心裡明白。

路可看我不回答,自己說了出來:「當然遊戲第一時間要下線阿,可那不就白費力氣嘛?所以我們還需要一個壞人的角色捍衛公司的利益,至少撐個兩三天,然後由另一個人出面開除她,導正公司的形象,這樣我們和城市集團的併購案才走的下去。」

「我和她私底下談很久,最後她說我愛做遊戲,那遊戲公司的頭繼續讓我做。她學商的,捍衛公司利益的強勢形象對她以後的事業有幫助,於是就這麼敲定了。」

「可是只撐個兩三天對公司有什麼幫助?」

「這是公司、業界的統計結果,虛擬的商品一上架,會買的人通常在開賣的48小時內就會掏出信用卡來,我們放個兩天半、三天就可以達到八、九成的最終銷售額了。」

我不得不佩服路可對這件事的機關算盡。

「很難相信吧,在網路世界裡的速度就是這麼快,不管你是被綁被殺被吊砍炸輾砸死,三兩天後觀眾就疲乏,想要找新樂子了。」

「現在全台灣的人都在找菲歐娜,認定了他就是兇手,你認為呢?」

路可皺起了眉,然後認真的說:「不是,我認識她這麼久,不覺得她會開瓦斯炸警察!」

「可是專案小組在她家裡面發現這麼多證物,騙不了人的阿!?」

「我相信殺人魔一定也明白,這整件事讓菲歐娜看起來像極了兇手,於是就順水推舟,設計了這個局然後把所有罪名都掛在她身上。你想想看,在你報導兇手投稿遊戲之後,警察的偵辦方向就朝向尋找聰明、具侵略性、熟悉遊戲製作的嫌犯。菲歐娜是個柏克萊大學商學院畢業的遊戲公司執行長,帶領公司在一個傳統上以男性為主要市場的領域衝市佔率。Check、check、and check」

路可的手指舉起來打了三個勾,代表她符合警方對嫌犯的三個認知。

「然後小春被綁,她又是第一個跳出來說場景不能撤的人,又更增加了他的嫌疑。」

「這個時候,殺人魔只要再利用她的形象製造個恐怖事件,群眾盲目的恐慌、警察破案的壓力、再加上菲歐娜自己這麼大的嫌疑,就夠讓每個人相信兇手就是她了。你大概沒看過菲歐娜在臉書的塗鴉牆吧?連阿飛都懷疑到底是不是菲歐娜做的。」

路可是個聰明人,對局勢的分析、群眾的心態瞭解的十分透徹。

「沒有預料這一點是我最大的失敗,我以為是我在主導整個賽局,沒想到營造了一個給兇手脫罪的大好機會。」

「你是說他被真的兇手栽贓,現在兇手還逍遙法外!?」

路可點了點頭,說道:「兇手現在應該在忙著製造菲歐娜還活著的假象吧!」

頓了一下,路可哽咽的說:「天啊,我到底造了什麼孽!我只想讓更多的人玩遊戲而已阿!」

「警方認為小春認識這個兇手,既然你認為不是菲歐娜,你有什麼可能的人選嗎?」

路可慢慢的抬起頭來,眼神哀淒,我看得出來他還知道些什麼。

「小春…小春,是…是我殺的!」

我瞪大了雙眼,不可思議的表情。他的情緒已經接近崩潰。

「記者會的前一天,我幫他送補給,順便幫他加油打氣。我跟他說,再撐幾天,我們就都發財了,請她為大家再躲一陣子。」

「沒想兩天後警察就發現她的蹤跡!」

「咦?怎麼會?」

「那天晚上我接到一封神祕簡訊,說警方收到線報,有人看到小春出現在台南的鄉下,大隊人馬正往那裏集結。」

「我急急忙忙趕到那裏,想要搶在警方之前把小春移走。到的時候四周都還沒有警察的影子,我想說總算是沒有被拆穿。」

「沒想到…沒想到…」路可聲音和身體都顫抖了起來,他接著說:「我開了門,她被綁在床上,到處都是血、到處都是血...留了滿床滿地!」

「我聽到她還微微地呻吟,第一個反應就是要衝進去救她。但是才踏進門,就突然明白我不能這麼做!」

「我如果留下了在場的證據,玩家就會知道這一切都是我們自導自演的宣傳劇,那我們和城市集團的併購就一定破局!」

「救或不救,一邊是身敗名裂、一邊是功成名就,你說我該怎麼選!?」

「我馬上退了出來打119,但是又想到不能用我的手機,會留下位址和通聯記錄」

「我只好開車在鄉下像瘋了一樣急著要找公共電話,可是現在哪裡找的到阿!?我想便利商店外面一定有,可是又都裝了監視器!」

「繞了一個多小時,最後終於在一個很老的涼亭邊找到一支,打電話找救護車。」

「警察趕到的時候,小春已經去了。我也晚了一步。」我淡淡的說,「你叫的救護車到的時候,封鎖線都拉起來了。唉~~」

看到路可用兩手虎口撐著低下的頭,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懊悔。

「我沒有救她!是我殺了小春!是我殺了小春!」路可終於崩潰,幾個月來積塞的淚水宣洩而出。

我也跟著鼻酸了起來。

「不是你動的手阿!」,哽咽的我擠出了一句話,想要安慰他。

「不是你動的手阿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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